阔别三十年后的通信

南方都市报  2012.11.27


1979年,宋淇与钱钟书恢复通信。图为钱钟书寄给宋淇第一封信的手书信封和用打字机打出的信件。

 宋淇赴港后与钱钟书等断绝通信

    1949年,宋、钱两家便“分道扬镳”:钱家留在内地,我们则南来香港。双方的抉择都是深思熟虑过的,没所谓高低之分,毕竟命运是不可测的。爸爸选择离开有两个原因,一是如杨绛所回忆的:宋淇告诉她和钱钟书,他体弱多病,不能不常服西药,所以只好留在香港(参见吴学昭《听杨绛谈往事》)。第二个原因我相信更加重要,因为是爸爸跟我说的:我们家是大地主,祖父宋春舫在杭州有春润庐,在上海有整条街那么多的房子,为免政治清算,不得不逃跑。

    爸爸的抉择其实很容易明白。他的友人中,夏志清早在1947年便赴笈耶鲁,吴兴华也计划出国,可惜因为肺病无法成行。傅雷夫妇、钱钟书夫妇选择留在国内。据杨绛所说,抗日胜利后,国民党政府曾给钱钟书一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职位,但钱却一口拒绝,说:“那是胡萝卜”,他不受“胡萝卜”的引诱,也不受“大棒”的驱使(见杨绛《命与天命》)。而根据邹文海所述,1948年香港大学曾约钱先生任文学院院长,牛津大学又约他任讲师,都被他一一推辞了,理由是:“他惟一的爱女患有肺疾,因此认为伦敦的恶劣气候不适宜于她的健康,而香港呢,他又认为不是学人久居之地,以不涉足为宜。”(见邹文海《忆钱钟书》)

    到1949年,钱先生依然故我,选择留在大陆,对选择的原因,杨绛说得很清楚:

    钱钟书不愿去父母之邦,有几个原因。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深爱祖国的语言———他的m other tongue,他不愿用外文创作。假如他不得已而只能寄居国外,他首先就得谋求合适的职业来维持生计。他必需付出大部分时间保住职业,以图生存。凭他的才学,他准会挤出时间,配合职业,用外文写出几部有关中外文化的著作。但是《百合心》是不会写下去了。《槐聚诗存》也没有了。《宋诗选注》也没有了。《管锥编》也没有了。(杨绛致汤晏函,2001年10月28日)

    至于钱先生本人,也许在《管锥编》释《离骚》一节中,就已借屈原身世寄托了自己不走的理由:

    盖屈子心中,“故都”之外,虽有世界,非其世界,背国不如舍生。眷恋宗邦,生死以之,与为逋客,宁作累臣。

    我爸爸来港初期,先后任职美国新闻处和电懋公司。他考虑到政治敏感问题,不想累及国内好友如傅雷、吴兴华、钱钟书等,所以不久便跟他们断绝了通信。

    1979年宋淇与钱钟书恢复通信

    1979 年,我爸爸跟钱钟书阔别三十年的某日,他收到钱先生从北京寄来的信。那封信用打字机打出,语言是典雅的英文———三十年没联络的老友,钱钟书第一句会说什么呢?我读信前不禁好奇地猜。翻开一看,原来是“M anythanksfor thew indfall of tw obooklets”(意外地收到你两本小册子,非常感谢)。

    我爸爸与钱氏夫妇的通信,由1979年开始,直写到1989年,十年间共有138封。我爸爸写信只用圆珠笔,信纸也有固定尺寸,语言一律是中文;但钱钟书则毛笔、圆珠笔、打字机都用,似乎信手拈来,语言主要是文言,只有第一封是全英文,但实际上每封信都点缀着多国语言,字体是行草之类,看他用毛笔写中、英、法、德、意、拉丁文,广东话所谓“舞龙咁舞”,我看着真是有点头痛。

    读了信我才知道《我们仨》的“圆圆”曾在我家作客。1984年,钱瑗来港,我爸爸妈妈款待她,回京后她就来函给我爸爸,说:

    八月到香港后,承您和叔母盛情招待,并冒雨送我回中大,真是太抬举我了。那是香港之行中给我留下最美好印象的一天。也许是因为没有“港”味,一切都那么自然和亲切。

    同时杨绛也来书问候:

    圆圆归来,听她谈到贤伉俪近况,稍慰想念,也增添了想念。她反复讲和两位住在一起多么快乐,显然这是她此行最称心的事。我感同身受,同时但愿我和默存也都亲自在场。

    究竟我父母和钱瑗谈什么,令她这样开心呢?我不大清楚,但有一个话题可在另一封信中找到线索,就是关于我外祖父母邝富灼和林怜恩的结婚照。1985年1月16日,宋淇致函钱钟书:

    上次钱瑗来舍下,文美曾给她看一张历史性的照片,乃彼双亲结婚时所摄,时为1908年,可以说是开新式婚礼之先河,居然有bridesm aids。其父为商务首任英文编辑,茅盾曾在他手下做过短时期,其母则为广州教会办之医学院之首届医科毕业生。结婚时父亲因自美国取得学位归来,经过考试,得洋进士衔,母亲曾在医院做过医生。当时钱瑗看后觉得很有意思,内人允代翻印一张,现附上留念。

    在前面的讲述中,我曾提及我外祖父母的身世,这里不再重复复述了。不夸张地说一句,我外祖父母的婚礼中西合璧,当时绝无仅有,堪称百年前的“潮人”,更有照片传世。难怪见闻广博的钱钟书在回信中也大表赞叹:

    惠寄照相,乃稀世之珍,大开眼界。望向嫂夫人道谢。钱瑗寒假中当收大函中说的一段恭录于Album中,在照相傍。不仅家宝,亦社会史珍料。铭感之至。

    1981年,钱先生去听傅聪的音乐会,对于音乐,钱钟书又有什么高见呢?先看看傅敏的回忆:

    钱钟书先生还听过一次音乐会。那是在八十年代北京的红塔礼堂,傅聪也参加了这次演出。“前面是海顿的协奏曲,下半场有贝多芬《第九交响曲》。”傅敏对当年的演奏曲目记忆犹新。钱先生说:“你们这是对牛弹琴,我听不懂。”然而音乐会结束后,钱先生说:“领唱的德文唱得不怎么样!”(沉冰:《听傅敏谈钱钟书先生》)

    钱钟书寄给宋淇的信,说的也大同小异,但似乎更幽默:

    春节前阿聪音乐会末次,弟已十馀年不夜出,为之破例。畜牧学者言:向牛弹琴奏乐,可以增加乳量。自惭乃老公牛,对我弹琴,未见成效耳。

    钱钟书的“痴气”

    《记钱钟书与〈围城〉》一文中,杨绛曾说钱先生有股“痴气”。以下所述,大概也是他某种痴气的表现。1980年底,宋淇寄了一些笔给钱钟书,杨绛回信,竟大爆他有咬笔的习惯,很孩子气:

    钟书向来不肯用好笔,他爱咬笔杆,每枝笔———毛笔、铅笔,以至康克令活动笔都有他的齿痕。竹笔管经常咬扁,所以专用铅笔头头恣意咬。近来惯用圆珠笔,咬笔习气已改掉,但仍喜用破笔。

    但爸爸为什么要寄笔呢?大家不妨看看钱先生的信,字迹潦草,难以辨认,所以我爸爸在信中明言:

    兹由平邮寄上小包一件。内有pilot原子笔成双,补充笔芯四枝,空邮信纸两册,信封两扎。因友人中多以先生来函太短,有时原子笔太化,字迹难以确认,而墨宝多数又为人所乐于影印流传。前曾嘱子建代奉笔一对,想已遗失,故特再行奉上,略表心意,正所谓纸短心长也。

    钱钟书收到纸笔和信,便这样回覆:

    弟性卞急,而来信须答者又夥,每信手拈败笔作书,累兄目力,疚愧之至,以后当力矫此习。

    其后的一封信,钱钟书更风趣地写他初用新信纸的感受:

    今日即以惠赠佳笺作书,如走惯田间阡陌者,忽得从容雅步于上海滩柏油马路,既喜且慨,因跛腿汗脚不配践踏也!

    我在前面提到钱钟书遇上了王逢原的烦恼,总会有络绎不绝的访客。是的,钱钟书在晚年的头号烦恼,似乎就是覆信。1983年11月22日,他致函宋淇大吐苦水:

    弟去夏挂名副院长后,不相识人来函求推荐、作序、题词之类,日必五六,虽多搁置不理,而中有年老境困、其情可悯者,不得不稍效棉薄,并作复书。

    谁知我爸爸竟想出“逐客书”一计:

    先生写好一封信,对外间一切要求均加婉却,上边的称呼空出待填,最后签名是否可留一点空白以及盖印以示隆重,其尺寸大小即依函中所附之影印副本,不妨写得较来函字多一点,高一点。寄来后,晚即可去代影印二百份。

    但钱钟书谢绝了,倒也不“痴”:

    倘以印就form作“逐客书”,必召闹挑衅,且流传成为话柄,由话柄而成为欛柄。畏首畏尾,兄当笑我为moral coward(滿口道理的懦夫)也。

    钱钟书的痴气,其实也有几分周星驰式“无厘头”,例如在1984年,他听说宋淇身体转佳,竟抓狂得连珠炮发写了以下一大段话:

    方正先生曾来书言,兄去秋以还,精力胜昔,治事为学,益复游刃有馀,写之雀跃。虽兄荣获诺贝尔奖金,任法兰西学院院士,或加冕为香港独立国王,不如此可喜可贺也。

    (下一期将讲述钱钟书拒绝宋淇信邀他赴香港讲学等往事。标题及小标为编者所加。)

    宋以朗口述 供图

    采写:南都记者 陈晓勤